时间:2010-12-01 浏览:25524
一、实践项目: 中级化学检验工技能实训
二、系 别: 化学工程系 专业:工业分析与检验 班级: 091
三、课 程: 仪器分析等相关课程
四、实践时间:第15周 (
五、实践地点:30#203
六、项目负责人:刘开敏 指导教师:刘开敏、邹禹涵
七、场地负责人:王彩凤
八、实践周要求:
1.指导教师要根据学科教学大纲制订详细的实践周计划,编写或制定实践指导书,布置实践周任务。
2.实践期间对学生进行严格考勤和认真指导,实践周结束后应进行单独成绩评定,分别送交系部和教务处。
3.实践周期间的早操、早修、晚修正常进行。
4.实训周期间要对学生进行严格考勤。考勤情况一并作为实训周成绩的评定依据。
5.实训周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做好实训周总结及学生的实践报告,并把实训周计划、总结及成绩评分标准等相关资料分别于当月送交一份系部备案。未及时完成者月度考评降一级。
九、实践周安排表:
时间 | 星期一 | 星期二 | 星期三 | 星期四 | 星期五 | ||||||||||
1 2 | 3 4 | 5 6 | 1 2 | 3 4 | 5 6 | 1 2 | 3 4 | 5 6 | 1 2 | 3 4 | 5 6 | 1 2 | 3 4 | 5 6 | |
教师 | 禹涵 | 开敏 | 开敏 | 禹涵 | 开敏 | 开敏 | 禹涵 | 开敏 | 禹涵 | 开敏 | 开敏 | 禹涵 | 禹涵 | 禹涵 |
化学工程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