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04-08 浏览:19022
1 .维护国家利益,不得参与任何有损国家尊严的荣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反对破坏安定团结的行为。
2 .维护学校的荣誉,在校活动和与校外人员交往时要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和社会公共道德规范,不做违纪违法和有损学校荣誉的事,对来宾要以礼相待,不卑不亢。
3 .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努力完成各项学习任务,遵守学习纪律,严禁考试作弊,在课堂和公共活动场所都要讲普通话。
4 .爱护公共财物,保持公共设施,珍惜教学,科研设备,严禁涂写课桌、墙壁,不得攀折树木,损坏花草。
5 .追求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不抽烟,不酗酒,不赌博,不看黄色不健康的读物和音像制品;不进营业性的舞厅和电子游戏室,不擅自下海、河、湖 ( 水库 ) 游泳;夜间不独自外出和晚归。
6 .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服装整洁、大方、文明。不穿拖鞋、背心进入教学和公共场所,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包装袋等废弃物。
7 .妥善处理好与周边村民的关系,不做有损村民利益的事,避免与校外人员发生矛盾和冲突。
8 .提倡艰苦奋斗精神、积极参加公益劳动。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贡献力量,养成随手关灯、关电的好习惯,不浪费粮食,不提倡过高消费。
9 .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履行宿舍卫生值日职责,创建“整洁、高雅、安全、团结”的文明居室,不得留宿异性,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留宿外人,不得擅自在外留宿,不得在校外租房居信。
10 .男女交往,举止要得体。不得在校园内和其它公共场所勾肩搭背,搂抱接吻,在学期间,不谈恋爱,反对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11 .尊重他人的人格和权益,未经同意,不进入他人房间,不动用他人物品,不拆看他人信件、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