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时间:2008-04-08   浏览:20005

各班级:
今年的3月31日是第十三个“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今年主题是“迎人文奥运,建和谐校园”。为了更好的提高同学们的安全意识,使同学们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无小事”的观念,努力构建“和谐校园”文明新秩序,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周”活动。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08年3月31日至4月4日
二、活动主题:迎人文奥运,建和谐校园
三、主要内容:
(一)交通安全:遵守各项交通规章制度,不乘坐拖拉机及无牌证车辆之类的危险的交通工具,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二)游泳安全:不私自下溪,河,池塘,水库等水域游泳,洗澡或游玩,不在水边戏水,划船,捕鱼等。
(三)消防安全: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不玩火,不吸烟,不焚烧物品,寄宿生宿舍禁止点蜡烛、正确使用蚊香,不损坏消防设施。
(四)饮食卫生安全:不随便吃零食,野果,不买”三无”产品。不吃过期和霉烂变质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五)用电安全:不准随便接触电源和带电电器,不得在教室,宿舍私接电源,使用电器,不在雷雨时躲避于树下,电线杆下或其他容易引发雷电击伤的地方。
(六)校内活动安全:不翻越围墙,不攀爬树木或建筑物,不在教室,走廊嬉闹或进行不安全的戏闹(互相追逐,奔跑,动手动脚)不开不文明或过激玩笑。不往楼下投掷杂物。
(七)运动安全:体育课和课外活动,应注意场地,运动设施,器械是否安全,注意安全保护,体弱或有疾病的同学,应向老师请假说明,不要做激烈运动。
(八)劳动安全:参加劳动,遵守劳动纪律,注意安全防范,清洗门窗,注意安全保护。
(九)校外活动安全: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外出,外宿和远游,不到危险地域游玩。要特别注意节假日安全
(十)遵纪守法,慎重交友,不与社会闲散人员来往,遇到人身,财物受到侵犯时,记住对方特征,及时与辅导员、班主任联系并报警。
(十一)注意自我安全防范,保护生命安全,时刻记住”生命第一”的宗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首先保护生命为第一。
四、具体要求:
1、此次活动希望各班严格组织、认真对待,以期保证此次活动的顺利开展。
2、各班要以此项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班级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同学们的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
3、各班出一期安全教育为主题的黑板报。
4、班会活动情况记入《班会登记表》,并及时将《登记表》送交辅导员。
 
 
 
 
化学工程与技术系
200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