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放假通知


时间:2008-04-08   浏览:19131

各班级:

根据学院安排,结合我系实际,现将2008年清明节放假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通知

44—6日放假,共3天。其中:44(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 46(星期日)照常回校参加晚自习。

二、注意事项

1、清明节期间,不得参加迷信活动,注意防火、防盗,注意安全,防止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

2、各班离校时,要关好教室和宿舍门窗、水电,收好自己贵重物品。

3.假期内回家和外出的同学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特别是在交通拥挤以及路面整修情况下尤其小心。严禁乘坐没有执照的客车或手扶拖拉机之类的危险交通工具;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防盗防骗。

4.留校学生假期间宿舍安全需提高警惕,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寝室无人时及时关门关窗;宿舍内严禁违章电器的使用,严禁留宿外来人员,严禁使用明火;若要外出要征求同意并做好登记,且注意安全。

5、放假期间,若有外出要告知家长并征求同意,且注意安全。

6、注意饮食卫生,不暴饮暴食。在选择食品时,要注意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不吃无卫生保障的食品。

 

特此通知!

 

 

 

 

 

化学工程与技术系

200842